检察官发完检察建议后持续进行跟踪回访
“你们拆了设施,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镇政府的大坪内,听说要拆除镇上违规设立的限高杆后,有的群众堵住了前来送达检察建议的检察官。
“是1000多户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重要,还是路面重要?”……为向他们解释私设违规限高杆的危害,检察官急得面红耳赤。
“小事件”引发“大行动”
2020年8月10日,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李丹在辖区内一乡镇开展公益诉讼调查时,突然看到乡道上一辆消防车被一根限高杆堵住后无法正常通行。
“限高杆的设置没有考虑消防车辆通行这一因素吗?这种情况会直接影响到救援工作的开展,严重危害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她立即开始研究限高杆设置的相关规定,查明了“限高设施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的禁止性规定。
随后,她又来到区消防大队详细了解全区消防车辆的配备及消防出警等情况。“我们也遇到过几次因限高设施阻碍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耽误救援进程的情况。”在与区消防大队沟通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向李丹反映。
通过进一步与限高限宽设施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李丹了解到区内限高设施设置主体较为混乱,多数是乡镇村组织为了限制货车通行自行设置的,设置年限久远且大都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部分限高设施连救护车都无法通行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李丹和她的团队穿梭在全区县级道路、乡道以及部分连接主要交通干道的村道,逐一勘查测量限高设施设置情况,核实设置主体。
办案组在乔口镇某乡道上发现一根限高杆,该设施上无净高标识,经实际测量,净高为3.15米。然而,根据《湖南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道、村道出入口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工作的通知》规定,“限高设施一般不得低于3.2米”。办案人员来到乡镇调查,发现工作人员对于限高杆设置需要备案、设置限高杆的规范性要求并无清晰了解,对乡镇现有限高杆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管理。
据了解,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投入执勤的消防车为13台,大部分消防车高度在3.29米至3.7米之间,都无法正常通过这些私设的限高杆。
“我们调查发现,有的限高设施只有2.46米,这样的高度不光辖区内最小的消防车不能通过,就连救护车也无法通行。”李丹无奈道。
一纸建议厘清监管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我们最后选择了19处限高设施设置问题比较突出的点进行初查。”经省检察院批复,2020年11月17日,该院分别向区路政执法局和辖区5个街道(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乔口镇等19处限高设施依法整改,消除影响消防应急通行的安全隐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限高设施全面排查,规范限高设施的设置。据悉,该院发出的消除限高设施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为全省首份。
合力守护“生命通道”
“检察建议不是一送了之就行,而是要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推动问题整改,望城区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亲自送到了乡镇街道,建议职能部门尽快消除隐患,同时对当地群众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
“有的群众对此表示不理解,他们认为拆除限高杆之后,重型车辆来来回回,会严重破坏路面,威胁行人安全。”为了打消群众忧虑,李丹和她的团队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开展释法说理,告诉大家拆除违规限高杆就是要打通“生命通道”。一番释法说理过后,群众们也慢慢理解了私设违规限高杆的危害,赞成对这些违规限高杆进行拆除。
同时,在接到该院检察建议后,区交通局、区路政局及相关街镇分管领导成立整治小组,全面推进限高限宽设施整改,并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严格整治乡道、县道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应急通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限高设施。记者了解到,2020年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正式下发《关于深化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整治限高杆等问题。
“现在限高设施中最后一处违规设立的限高杆已被拆除,安全隐患终于消除了。”不久前,李丹和同事们再次跑遍全区14个乡镇街道开展回访调查,看到涉及整改的19处限高设施均被拆除,长出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