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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114日在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新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

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卫辉市检察院在卫辉市委和新乡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服务发展大局取得新业绩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细化服务举措,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着力维护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8145人,提起公诉217239人。加大打击电信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批捕4人,提起公诉14人。结合执法办案,向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环保、林业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立案侦查33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助力护航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督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按照习总书记“六个精准”“四个切实”“五项措施”的总要求,认真执行市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派驻工作队,组织干警与62户贫困户结对帮扶,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政策宣传、走访慰问,帮助制定脱贫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协调争取帮扶资金40余万元,助力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行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远程视频接访,畅通12309”举报热线,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行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201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0件,办结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等部门交办案件12件。“十九大”期间,积极做好安全防控,逐件跟踪督办,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信访”,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倾力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着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注重帮教挽救和关爱引导,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属会见、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机制,对5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和“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活动,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营造全社会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重视未成年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顺应人民群众对清廉卫辉的新期望,惩防职务犯罪取得新成效

持续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
    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201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02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21人,大要案810人;渎职侵权犯罪46人,全部为重特大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案件55人,查处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11人。依法查处了原新乡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胡海利受贿案,原新乡县县委书记刘继红受贿案,原辉县市国土局局长张敏受贿、滥用职权案。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彰显了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严格落实司法行为规范。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检察职责,行使监督权力。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强调立案前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规范侦查取证活动,细化传唤、讯问等程序性要求,依照法定条件使用强制措施。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要求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不断创新完善反腐查案工作机制,坚持做到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并重。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效果。查办职务犯罪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必须牢固树立“挽救一名干部比惩处一名干部更重要”的理念,更加重视预防工作。充分发挥警示预防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治讲座、廉政教育、预防咨询40余次,教育引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结合办案剖析案发原因,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建议4件,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职务犯罪风险。在公共场所设置廉政公益广告、张贴廉政海报、播放廉政微电影,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三、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强化法律监督迈上新台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司法为民中牢记检察职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2人。对应当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均获改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1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已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请新乡市检察院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加大对审判活动违法、怠于履行执行职责、民事虚假诉讼等情形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5件,均被法院采纳。同时,进一步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方式,丰富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工作途径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71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我院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议通过的两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人力物力,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为切入点,启动我市的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启动诉前程序2件,为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开局打下了基础。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为确保监区的安全与稳定,对监管场所进行了186次安全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保护在押人员人权,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616人。加强和规范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不定期对网上参加社区矫正159名人员进行定位跟踪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8080人。稳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全年共监督财产刑执行93件,均被办案单位采纳。

四、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的新关切,深化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   

坚持在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部署,在创新发展中释放检察能量。 

积极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20173月,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22人,已全部到位。员额检察官遴选坚持“双向选择、考试考核、差额择优”的原则,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平稳有序组织实施。入额方式坚持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检察长通过考核方式入额,其他人员通过“考核+考试”方式入额,确保员额检察官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变。

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遴选员额检察官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了《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定岗工作实施方案》,让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负其责。同时要求分类定岗应以保持现有人员岗位稳定为原则,不搞“大轮岗”,保证队伍和业务工作的稳定发展。

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供制度保障。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在系统中对检察官实行编码排序,作为随机分案的依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由检察长指定承办,同时对案件流程进行监控,做到全程留痕、动态监管,定期抽查评议。

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积极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协商,并根据上级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细则,依据检察官责任轻重、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工作质效等因素,核定绩效奖金的发放数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公平公正、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上的激励作用。全院的绩效考核奖金全部落实到位。

拥护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始终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主动承担起配合改革、服务改革的政治责任。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落实人员转隶工作,做好人员和编制的划转。通过谈心谈话,切实把转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细做实,增强其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同时,统筹部署安排转隶期间的侦查工作,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统一登记造册,按照时间节点移交监察委,确保过渡期间各项工作衔接畅通、高效推进。目前,我院13名人员已顺利完成转隶。

五、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关注,构建阳光检务获得新进展

积极构建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突出检务公开,在接受监督中传播检察好声音。

真诚接受监督。监督是最宝贵的支持,更是最温暖的支持。我们认真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人大请示报告,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检察活动,诚恳听取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工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民与法》,努力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依法接受制约。高度重视法院、公安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制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对拟做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特别是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观念,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努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检察工作相关内容,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促进公正司法。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9份。

六、顺应人民群众对政治强检的新要求,优化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

始终以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坚持强化管理、提升素能,在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抓党建。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深度融进检察工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敢转争”“以案促改”等活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核心价值观培育,始终把建强检察队伍作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举行检察官宪法宣誓、“七一演讲”、道德讲堂、党员义工等活动,组织雷锋志愿服务队,筑牢检察干警忠诚、为民、担当的思想根基。

持之以恒强素能。通过上党课、谈心得、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集中培训,重点组织了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实务能力为核心的各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业务应用能力,坚持党组成员和部门每周一学、检委会每月一研、全院每月一课制度,邀请专家教授来院授课,使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严治检转作风。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常态化落实机制,坚持周周讲纪律、廉政风险月控季评、纪检监察部门四有四必做等经验做法,聚焦“两个责任”,强化措施落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研究制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从严治检走向“严、紧、实”。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纪律规矩和禁令执行情况,坚持每周一天常态督察,每月一次专项督察,对违纪干警做到零容忍、不护短、不宽软。

2017年,卫辉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稳中有升,荣获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基层院、河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优秀反贪局等集体荣誉14项,个人荣誉8人。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排名位次有进一步提升。卫辉检察工作取得的点滴成绩,得益于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如何深度融入、如何有效服务落实得还不到位;二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还有短板,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还有薄弱环节,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仍需提升;四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后我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开启新时代卫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指导思想,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致力于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重点改革措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继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致力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各项职能。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民本民生,深化、细化、实化各项服务举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开辟检察监督新渠道,打造检察监督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致力于提升工作质效,扎实有序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下放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办案机制和监督措施,落实司法绩效考核,促进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司法办案全程留痕,无缝衔接的监督管理机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缩减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全面实现检察工作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致力于“两个从严”,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全面从严治检的全过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保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警醒。锲而不舍打好纪律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能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各位代表,拥抱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切实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卫辉市委和新乡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卫辉工作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卫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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