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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案件立案标准、审查标准及办理期限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危险驾驶罪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盗窃罪 

  盗窃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 

  (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 

  (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0公告、11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各类案件办理期限    

  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审查逮捕案件的办案期限为七日内,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件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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