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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取证 深挖细查—— 卫辉检察扫黑除恶不手软
时间:2018-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扫黑不手软,除恶出重拳。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形成打击合力,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绝不手软,打响了该市扫黑除恶第一枪。

 

详细内容

 

20177月,段某、徐某、张某等人闯入卫辉市公安局一派出所,在所长办公室对派出所民警及协警进行辱骂、推搡,之后又在二楼走廊、派出所门口等地方闹事,对派出所人员辱骂并多次抢夺执法记录仪,将执法记录仪摔坏,造成多名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围观,致使派出所工作无法进行,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公安机关权威。2017814日,卫辉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段某、徐某、张某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该院在受理该案后,通过审查卷宗、相关证据材料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该院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将犯罪嫌疑人段某、张某、徐某批准逮捕。同时,办案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该案绝不仅仅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那么简单,通过进一步查证,办案人员在证据材料中发现该团伙还存有非法拘禁行为,更有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疑点,办案人员和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沟通,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对证据材料进行收集、固定、完善、深挖细查。

 

果不其然,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明:20169月, 段某(已逮捕)、张某(已逮捕)、徐某(已逮捕)、段某某(已逮捕)等人将徐某某控制在该市后河镇一公司的办公室内,逼徐某某还钱,期间段某等人电话通知嫌疑人孟某到场。段某、张某等人对徐某某实施欧打,并限制徐某某人身自由数小时,造成徐某某受伤,在徐某某按照犯罪嫌疑人段某、张某等人的要求打了条后,才恢复人身自由。经鉴定:徐某某左上臂皮下出血、背部皮下出血,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犯罪嫌疑人孟某与徐某某不相识,由段某通知到场,孟某在明知段某等人日常放高利贷,在暴力索债的情况下仍然站场助威,起到了威吓、恐吓他人的帮助作用,社会危险性较大。2018120日,该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孟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126日,该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批准逮捕。

 

在该案的办理中,办案人员再次发现该团伙还涉嫌寻畔滋事、故事伤害等行为,遂建议公安机关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取证。截止目前,该市公安机关以此案为线索共立案侦查1330人(其中逮捕7人,取保侯审、监视居住23人),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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